(一)若想保障已出嫁女儿的法定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直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遗产分配,若遇到其他继承人阻碍,可通过协商沟通解决,表明自身合法权益。
(二)若被继承人有订立遗嘱的打算,且希望出嫁女儿能继承遗产,应在遗嘱中明确表述该意愿。
(三)若被继承人留下遗嘱不让出嫁女儿继承遗产,女儿若认为遗嘱存在问题,比如遗嘱订立时被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