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处理夫妻债务,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类债务包括几种情况: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债务;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开销产生的借贷;三是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双方可以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清偿责任。
大家遇到离婚债务问题,要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按相应规则处理。要是有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