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卷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300万的案件,首先要全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二)可以争取自首、立功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全部的销售情况和商品来源等信息。
(四)尽可能进行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退还,减少受害者的损失,并且按照法院要求及时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