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20万全部退还,应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情况,主动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自首或坦白,这有利于从轻处罚。
(二)积极收集证明自己挪用公款并非出于恶意,且全部退还的证据,比如还款记录等,在庭审时提供给法院。
(三)若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缓刑,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自身符合缓刑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