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套房也不一定能躲掉法院的强制执行。生活中,有人以为名下就一套房,法院不能拿自己怎样,这其实是错误认知。在三种情形下,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其一,如果有对被执行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并且其名下有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居住房,那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被执行。其二,要是在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躲债把名下其他房子转让了,此时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其三,若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受其扶养的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房屋变价款里,按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扣除五到八年租金,那该唯一住房也能被执行。
总之,法院在司法实践里,会兼顾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被执行人别心存侥幸,一旦满足法定条件,唯一住房就可能被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