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如果在协议里说把房子给孩子,之后通常是不能随便把房子要回来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的,有法律的约束力。把房子给孩子这种情况,其实就相当于一种赠与行为。
一旦协议生效,而且房子也完成了过户登记,那这个赠与就正式完成了,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就归孩子了,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这个赠与,把房子拿回去。
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拿回房子,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有一方是被欺诈、胁迫才签的,那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里关于财产分割的这部分内容。要是法院判撤销了,就有可能拿回房子。
另外,如果孩子做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事,比如伤害了赠与人;或者孩子对赠与人有赡养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还有就是不遵守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一些义务,比如协议里约定孩子要好好读书结果完全不读书,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把房子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