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再次申请要抚养费是被法律允许的。按照咱们生活里能理解的说法,离婚以后要是孩子跟着一方生活,另一方就有责任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这是法律给规定好的义务。
在生活中,要是出现了一些情况,比如原来定好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了,或者孩子生病了、要上学,实际的花费比原来定的抚养费多了,这些都属于正当理由。这时候,带着孩子生活的一方或者孩子自己,都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多给点抚养费。
不过去法院申请的时候,得拿出证据来,证明确实有增加抚养费的必要。比如说孩子生病的诊断书、学校的缴费通知之类的。法院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会看看孩子实际需要花多少钱,父母双方挣钱的能力怎么样,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到底啥样。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来决定要不要增加抚养费,要是增加的话,增加多少合适。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建议,如果遇到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先别急着去法院,可以先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商量。要是能达成一致,就省了去法院的麻烦。要是商量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并且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