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原被告都不到场,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要是原告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就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反诉了,法院还能缺席判决。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和身份关系有关,有其特殊性。一般来说,原告和被告都得亲自到法庭参加诉讼。这样做,一方面能保障双方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法院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案件事实。
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没办法到庭,也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后,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法律和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所以,打离婚官司时,原被告最好亲自到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确实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