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有效遗嘱的情况,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可以指定法定范围内的部分人继承,也能把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要尊重立遗嘱人的意愿。
(二)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能力扶养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