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若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打算离婚,可不是一方就能说了算、一方就能办的事儿。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两人都自愿离婚的,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像是离婚这件事儿的“说明书”,把两人商量好的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这些事儿都写清楚。
签好协议后,两人要一起去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注意,必须是两人亲自去现场,还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这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为啥要两人亲自去呢?这就是为了保证离婚是你们两个人的真实想法,可不是一方瞒着另一方偷偷办的。
申请完离婚登记,就进入了离婚冷静期。这就像是给大家一个“缓冲带”,在这期间两人可以再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分开。等冷静期过了,还得在三十天内,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所以说,不管是申请离婚登记,还是领离婚证,都得两人一起办。要是一方想偷偷自己去办离婚登记,那是不行的,法律可不允许。要是遇到对方不愿意配合办理离婚的情况,觉得过不下去了,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律来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