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定是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判断。
先说主观方面,行为人得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就是说,他明明知道这财物是别人的,却还想着把它变成自己的,不让人家再合法占有这财物了。
再看客观方面,有几种常见的情况。一种是用盗窃、抢夺、抢劫这些手段,违背财物主人的意愿把东西弄到手。比如说,趁人不注意偷偷把东西拿走,或者直接从别人手里抢过来,又或者用暴力威胁把东西抢走。另一种是通过诈骗的办法,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事情,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财物主人因为错误的认识,主动把财物交出来。还有一种是侵占,本来是合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像替别人保管东西,结果却不还给人家,自己留下了。
另外,数额也很关键。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会构成犯罪。不过不同的罪名,对数额的要求不一样。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得结合具体是哪个罪名,还有当地的司法标准来判断。比如说,在这个地方,可能盗窃 2000 元就构成犯罪了,在另一个地方,标准可能就不一样。所以,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