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处理方式是去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了,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另外,如果自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也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前慎重考虑,真决定离婚后要清楚流程和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要是在冷静期内反悔撤申请,要及时按要求准备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