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律师代理费是“谁聘请,谁支付”。也就是说,谁请律师,费用就由谁来承担。就拿民事诉讼举例,要是原告请了律师,那原告就得支付律师费用;要是被告请了律师,费用自然由被告承担。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律师费可以让对方承担。从法律规定这方面来看,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著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这类案件中,如果胜诉了,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而要是基于双方约定,比如合同里明确写了,一方违约时要承担对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那么违约的一方就得按照约定支付这笔费用。
要是遇到可以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委托律师的合同、律师费发票等。在合同签订时,也可以提前对律师费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这样能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