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要是遇到一些严重伤害婚姻关系的情况,《民法典》其实给无过错方提供了保护。有几种情况适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比如一方重婚,也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或者和他人同居,长期与第三者保持类似夫妻的生活状态;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的暴力伤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像长期打骂、不管不顾家人生活等;另外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赌博、吸毒等严重影响家庭的行为。
要是夫妻里有一方出现了上面这些情况,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有错的一方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分两种,一种是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实际的财产损失,像家里的财物被损坏、因为家暴受伤治疗花的钱等。另一种是精神损害赔偿,用来弥补无过错方在精神上受到的痛苦。
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如果想拿到这个赔偿,要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就提出来。要是是协议离婚,当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索赔,之后也是能够单独起诉要求赔偿的。这样可以让无过错方在受到伤害后,得到一定的弥补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