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从轻处罚,犯罪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二)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警方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
(三)在司法机关询问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做到坦白。
(四)积极退还违法所得的赃款,并且主动补缴罚金,以此展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