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是你想通过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有个三年的诉讼时效。啥意思呢?就是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也清楚是谁损害了你权益那天开始算,这三年里,债权人能通过打官司等办法去追讨货款欠款。
不过呢,这三年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在这三年里,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像发书面催款函、发短信这种,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了,那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一旦中断,就从这个时候开始,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还有个二十年的大期限。从权利被损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二十年了,再去法院,法院一般就不管了。当然了,要是有特殊情况,法院也能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不是延长。
这里可得提醒债权人,为了避免到时候打不赢官司,一定要及时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别拖着拖着过了时效,到时候有理也可能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