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结束进入二审程序时,原告不一定非要亲自到现场。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有权利找诉讼代理人来帮自己参与诉讼活动的。要是原告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并且给了代理人特别授权,那么这个代理人就可以替原告做很多重要的事儿,像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跟对方和解等。这种时候,原告就不用非得自己去法院。
但是呢,有些特殊的案子,比如离婚这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就算原告请了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那就还是得亲自出庭。要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实在没办法出庭,也必须给法院交一份书面的意见。要是原告没有正当理由,还不到法庭,按照相关规定,法院可能就会把这个案子当成原告撤诉来处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定要把授权范围写清楚,避免之后出现纠纷。要是涉及到像离婚这类特殊案件,尽量还是本人出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真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记得及时和法院沟通,并且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