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里说的重大过失其实就是重大过错。按照法律规定,重大过错有这些情况:重婚、跟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不难理解,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和他人同居呢,得是长时间、稳定地一起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像常见的殴打、捆绑等,不只是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侵害也算。虐待是长期折磨和摧残家庭成员,遗弃就是对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
“其他重大过错”是个兜底的规定,得看具体的案子来判断。比如说,一方有吸毒、赌博这些坏毛病,怎么劝都不改,给配偶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或者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认定是重大过错。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没过错的那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让他们在遭遇这些不幸的时候,能得到一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