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得两个人一起还。这债务关系可不能含糊,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打个比方说,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这贷款就是共同债务。要是夫妻俩人的共同财产够还这个债,直接用共同财产还就行。但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这时候就得夫妻俩自己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出个结果,按商量好的来就行。
说到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都同意才借的债,比如说两个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事后也认可了,这就算共同债务。另一种是为了家里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像买菜、交水电费这些,这也是共同债务。不过要是一方借的钱超出了家里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了。比如说一方瞒着另一方去借了大钱去炒股票,这就很可能不算共同债务。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拿去夫妻一起过日子、一起做生意,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确定了债务到底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之后,夫妻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怎么承担。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找法院来判。法院会看看这钱到底用在哪了,夫妻双方挣钱能力怎么样,然后做出公平的判决。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借钱还是签字,都要谨慎,最好能了解清楚用途,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