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挪用公司资金20万的情况,公司可先内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财务报表等。
(二)公司可与涉事人员沟通,要求其返还挪用资金,若对方配合返还且情节较轻,可考虑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若涉事人员拒不返还,公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