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电瓶车无责逃逸,应尽可能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有超速、闯红灯等明显过错行为,以此在责任认定时争取减轻自身责任。
(二)认识到逃逸行为的严重性,逃逸会使事故责任认定对自己不利,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
(三)若面临行政处罚,要按照规定接受罚款、拘留等处罚,避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