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济帮助金给不给,得看不同情形。要是夫妻两人在离婚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其中一方明确表示不用另一方给经济帮助金,这种情况下,法律是认可你们自己的决定的,尊重你们的意愿。
但要是闹到法院,法院判决一方要给另一方经济帮助金,那这事儿就不能由着给钱那方的性子来了。法律规定,如果离婚的时候一方日子过得艰难,另一方就有责任拉一把,给点适当的帮助。要是该给钱的人不按照判决执行,那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帮忙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法院会采取措施让不给钱的人把钱交出来。
当然了,生活中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给钱的一方突然遭遇变故,像生意失败、身患重病,经济状况变得特别糟糕,实在没办法按照原来商量好的或者法院判的金额给钱,这时候也别慌。可以主动和对方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少给点或者换种方式给钱。要是双方谈不拢,那就只能再请法院出面,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支付的金额或者方式。
法律建议:在协商经济帮助金相关事宜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遇到支付困难,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并保留相关经济困难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