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先确认信用卡欠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日常购物、子女教育、医疗等,若是则为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为个人债务。
(二)自行协商:双方先自行协商债务分担,达成一致按约定处理。
(三)起诉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