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调解后,如果补偿款没给,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要是离婚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下开展,并且法院出具了调解书,那这份调解书就相当于有了法律的“紧箍咒”,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有一方没按照调解书的要求支付补偿款,另一方不用干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像“侦探”一样去查询欠款方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财产,就会采取冻结、划拨等手段,把该给的补偿款拿回来。
如果调解是双方自行达成的,或者是在其他组织主持下完成的,当对方不履行补偿约定时,先别冲动,心平气和地跟对方协商,提醒对方该履行承诺支付补偿款了。要是协商没有效果,那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等拿到生效的判决后,要是对方还是耍赖皮不支付,也不用怕,依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建议:在离婚调解时,不管是哪种方式达成的协议,都要把补偿款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写得清清楚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对方不履行的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