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放弃抚养权协议,基本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要知道,抚养权可不只是权利,它更是法定的义务。简单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这种责任不能靠签协议就不管了。
2、虽说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协商孩子抚养权归谁,但要是在婚内就签这种协议,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这时候夫妻还没离婚,也不存在实际的抚养问题,这种提前放弃抚养权的约定,既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对父母抚养义务的强制规定。
3、要是以后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权上有了争议,法院不会按照婚内签的那个放弃抚养权协议来判。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就怎么判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