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一旦涉及收受回扣达到6万数额较大标准的情况,要及时主动退还回扣,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二)国家工作人员更要坚守法律底线,杜绝拿回扣。若已出现拿回扣6万达到受贿罪立案标准的情形,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悔罪,主动退赃,以争取在量刑时获得有利判决。
(三)企业和单位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回扣监管制度,防止员工出现拿回扣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