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都是咱们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先说变更诉讼请求,简单来讲就是你原本在法庭上提的要求,可以进行改动。一般来说,只要还没到法庭辩论结束,你都有机会去变更。要是你想这么做,可得给法院交一份书面申请,在申请里写清楚你打算把原来的请求改成啥样,同时要说明为啥要这么改,把“来龙去脉”讲明白。
再说说撤诉,撤诉意思就是你不想再打这场官司了,放弃这次诉讼。在法院还没宣判之前,你随时能申请撤诉。和变更诉讼请求一样,得写个撤诉申请书交到法院。
关于二者的顺序,如果先变更了诉讼请求,后来还是觉得不想再接着打官司,那可以在变更之后去申请撤诉;要是先撤了诉,之后又想按照变更后的请求重新起诉,这也是被允许的。但要注意,撤诉后再起诉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比如诉讼时效。要是超过了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所以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决定是先变更诉讼请求,还是直接撤诉后重新起诉时,一定要结合自己案子的具体情况和打官司的目的来考虑。要是拿不准,最好咨询律师,让专业人士帮你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