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通常不能由子女代理,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有很强的人身属性,需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法律规定,有诉讼代理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应出庭,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要提交书面意见。
不过,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与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源于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这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有表达能力的当事人应尽量亲自参与离婚诉讼,表达自身真实意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时,要充分准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代理人,都要配合法院工作,遵循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