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补偿
1.双方可自行协商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协议。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家务劳动时间、投入精力、对家庭贡献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二)对于因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应收集物质损失的相关证据,以确定物质损害赔偿数额。
2.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等待法院根据过错程度、行为方式、所造成后果等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