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候,双方不用同时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还有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交管部门依照职权开展的单方行为,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看着。
认定书做好之后,交管部门会送给当事人。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在收到认定书那天开始算,三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很多人可能会有个误区,觉得双方必须同时到场,认定书才能出具。其实不是这样,事故认定书的出具不要求双方到场。大家按规定接收认定书,并且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说,觉得认定书有问题,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所以,遇到交通事故后,不用纠结双方是否要一起去拿认定书,只要关注好自己接收认定书的时间和相关权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