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信用卡犯罪中“数量巨大”和“数量较大”有明确规定。如果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还去持有或者运输,累计数量达到十张以上;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还持有、运输,累计数量达到一百张以上,就会被认定为“数量巨大”。
要是有持有、运输、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又或者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这些行为,数量在五张以上但不满十张,就属于“数量较大”。
比如有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及的信用卡有9张,这就符合“数量较大”的情形。按照法律,这种情况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呢,最终的量刑不是固定死的。法院在判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犯罪情节严重不严重,犯罪的人悔罪态度好不好等,然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具体的刑罚。所以,大家可千万别去触碰这些法律红线,不然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