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男方以辞职为由少给抚养费时,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按照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二)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男方实际收入状况、抚养能力、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
(三)如果男方故意辞职逃避支付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其降低抚养费的请求,会判决按原标准支付;若男方确实因客观原因导致收入大幅减少,法院可能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