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时,先启动有责任一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伤者医疗费用,若赔偿不足,再依照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担剩余费用;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按过错比例承担对应责任。
(2)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时,机动车一方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3)若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由商业三者险依据合同约定赔偿。
(4)若侵权人逃逸或无力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随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提醒:事故赔偿情况复杂,因案件差异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