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争取抚养权且都有抚养能力时,可协商一方抚养一个,另一方抚养两个,若协商不成可提供自身优势抚养条件证据让法院判决。
(二)若发现对方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行为,应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三)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在进行抚养权争取过程中,可以让孩子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以利于判决。
(四)父母可就孩子抚养权归属和抚养方式积极协商并达成一致,减少诉讼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