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同居关系时若涉及家暴,不要按离婚案件起诉,应明确按同居关系相关纠纷处理。
(二)涉及财产分割,要收集好证明自己对共有财产贡献的证据,以便法院在判决时合理分配。
(三)关于子女抚养,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如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
(四)遭遇家暴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以便要求加害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