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并不少见,怎么认定这种行为呢?
从主体上看,得有一方处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中,而且这婚姻关系还没解除。除了这点,两人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这和一般的通奸、嫖娼等偶尔发生的行为不一样,共同居住要有一定的时长。在司法实践里,通常认为连续共同居住三个月以上才算符合标准。另外,他们虽然共同居住,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样子,但又没构成事实婚姻。
要是怀疑伴侣有这种情况,该怎么收集证据呢?大家可以留意租房合同,如果上面显示双方是共同居住的,就可以作为证据。小区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很有用,要是他们能证明两人长期共同生活,同样能说明问题。还有照片、视频,能体现出两人亲密且稳定的共同居住状态,也可以当作认定的依据。
要知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过错行为。要是走到离婚这一步,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根据这个行为,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