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有人想要起诉患有精神病的配偶离婚时,很多人会有个误区,觉得只要起诉这样的配偶离婚就得给予赔偿。实际上,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离婚损害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定情形的。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在这些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仅仅是配偶患有精神病,并不在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不过,法律也有人情味的一面。要是因为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其生活陷入困难,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从自己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具体怎么帮、帮多少,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着来达成协议。要是双方谈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要是一方经济条件很不错,而另一方生活特别艰难,法院就可能会判决经济条件好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让困难的一方拥有房屋的居住权等。所以,遇到起诉有精神病配偶离婚的情况,大家要明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