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超过三十天就没法领离婚证了。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属于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这三十天的期限,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一旦超时,这次离婚登记就不算数了。要是这时候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以及后面的程序。
这就提醒大家,一定要留意时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及时去申领离婚证。很多人容易忽略这个时间限制,以为申请了离婚,什么时候去领离婚证都行,其实不是这样的。要是因为没注意时间,导致超过期限,那就会耽误离婚进程,还得重新走一遍流程,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好时间,别让离婚因为这个小疏忽变得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