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些行为会让一方被认定为过错方。首先是重婚,也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别人登记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对婚姻的忠诚。其次是与他人同居,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一起生活。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像动手打人、捆绑等方式,给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都带来伤害。另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算,比如长期对家里人进行身体折磨,或者不管家人死活,拒绝抚养他们。最后,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就像一个兜底条款,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像赌博、吸毒这些恶习,一直不改还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也可能算在内。
要是离婚时有上面这些过错情况,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所以在婚姻生活中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出现这些行为,以免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