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得满足相应条件。通常,离婚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此外,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符合管辖条件。法院会对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