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立案的离婚起诉案件里,原告若想撤诉,有一些途径和要点得留意。
在案件还没宣判之前,原告能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方式一般有书面和口头两种。要是选择书面申请,原告要写一份撤诉申请书交到法院,在里面清楚表明自己要撤回起诉的想法,并且说明撤诉的原因。而口头申请就是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或者和法官交流时,直接提出撤诉的请求,法院会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
不过,不是原告一申请撤诉,法院就会答应。撤诉得满足一定条件,法院才会准许。比如说,撤诉得是原告自己心甘情愿的,不能是被别人逼着、威胁着才这么做。而且,撤诉不能损害国家、集体还有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是为了逃避法律。
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觉得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要是不符合规定,就会裁定不准许撤诉。一旦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这个离婚诉讼程序就结束了。要是原告之后又想再次起诉离婚,得等一段时间之后才行,不然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法律建议:原告在决定撤诉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自己的真实意愿。如果是受到他人不当影响而撤诉,要及时维护自己的自主权利。同时,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注意时间间隔,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法院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