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现一方欠债,要先区分债务性质,再确定处理办法。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需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就由负债方自己承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另当别论。
要是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负责举证,证明该债务符合共同债务条件。另外,在法定情形下,债权人也能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