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有两种,分别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这两种保全方式的申请时间不一样。
诉前财产保全得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申请。要是情况很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就能用这种方式。不过,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得立刻开始执行。但要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就会解除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申请的。在案件受理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只要存在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要是不提供,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得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财产保全申请时间。要是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而且情况紧急,就可以选择诉前财产保全;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的行为不利于判决执行,那就申请诉中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