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在收到裁决书那天起的六个月内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要是当事人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些情况包括:双方根本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情不在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权力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一些关键证据,这些证据会影响裁决的公正性;仲裁员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会安排一个合议庭来审查核实。要是发现裁决真的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况,法院就会裁定撤销裁决。要是法院觉得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这个案子,就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时间内重新仲裁,同时裁定暂时停止撤销程序。要是仲裁庭不愿意重新仲裁,法院就会裁定继续进行撤销程序。
所以说,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