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以前债务的处理得先弄清楚这债务是夫妻共同的,还是个人的。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产生的债务,比如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另一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产生的债务,像平时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费用导致的欠债。对于这些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先由夫妻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判决。
2、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
3、在实际的法律案件里,判断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得靠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能证明债务用途的材料等。夫妻两人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担债务,但这个商量好的结果通常不能对抗那些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还钱,还钱的一方之后可以按照他们内部商量的结果,向另一方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