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时要是联系不上对方,别慌,有办法处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法定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达是常用的办法,就是直接把文书交给对方。要是没办法直接送达,法院会用留置送达。比如说对方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送达人就会找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来,向他们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拒收的原因和日期,然后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文书留在对方住所;也能直接把文书留在住所,用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了。
要是这些办法都不管用,法院就会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一定时间就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就算对方不出庭,法院也能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时,法院照样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但是要注意,缺席判决可能会让没出庭的一方失去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最后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起诉前尽量多收集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这样能避免送达困难。要是真遇到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