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交通肇事逃逸,就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日内制作。
若要进行检验、鉴定,得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情况复杂需延长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若逃逸交通事故没侦破,受害方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并送达受害方。
因此,拿到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认定书的时间,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简单的话,十天就能拿到;复杂的,可能超过六十天。遇到交通事故逃逸,当事人要及时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认定书制作情况,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