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打撤销权官司时,费用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2、关于案件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按比例分段累计来交的。要是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到10万的部分,按2.5%交;超过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交;超过20万到50万的部分,按1.5%交;超过50万到100万的部分,按1%交;超过100万到200万的部分,按0.9%交;超过2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交;超过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7%交;超过1000万到2000万的部分,按0.6%交;超过2000万的部分,按0.5%交。
3、其他费用里,可能有申请费,还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申请费的具体数额得看不同的申请事项。
4、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交,最后败诉的一方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随着法律行业发展,未来可能会在费用收取规则上更加细化和合理,以适应不同类型案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