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开庭时,本人是否需要到场得看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
先说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参加诉讼,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要是委托了律师等符合法定条件的代理人,本人就可以不出庭,让诉讼代理人代替自己行使诉讼权利、参与庭审。不过,像离婚这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否则还是要本人出庭。要是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那就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被告人原则上必须到庭。毕竟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生命等重大权益,被告人得亲自参与庭审,行使辩护权等相关权利。他们必须直接面对指控、接受讯问和审判,如果被告人不到庭,案件就没法正常审理。
行政案件中,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由其负责人或者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要是原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
所以,被起诉后本人是否要到场,要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形来确定。要是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