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费的收取和被执行人有几个没关系,主要是按照执行的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根据法定的标准来收。
要是没有执行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每件就交50元到500元。要是有执行金额或者物品价值,就按下面的标准一段一段加起来算着交:执行金额或者物品价值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超过5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超过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
2、在有两个被执行人的案子里,法院会根据整个执行案子涉及的金额来算执行费。关于两个被执行人之间怎么分摊执行费,如果他们对债务都要一起负责,也就是连带责任,法院可以让其中任何一个被执行人把全部执行费交了,之后交了钱的被执行人再找其他被执行人要回他该出的部分;要是他们是按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一般就按照每个人的债务比例来分摊执行费。
3、通常,执行费是由被执行人出,申请执行的人不用提前交。随着法律执行体系不断完善,未来执行费的计算和分担规则或许会更加细化和灵活,以适应不同类型案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